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那么,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客体不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一般并不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表现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而后者表现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主体不同。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通常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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