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是相对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而言的。那么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1、即遂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被盗财物为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准确理解为,行为人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其中包含财物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两个元素。对即遂标准的把握,不仅有助于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同时,还影响到对介入犯罪行为的正确认识:即遂后介入,不能构成共犯。2、盗窃特定状态下财物行为的定性。一般情况下,盗窃行为获取他人财物即告完成,但是,如果盗窃的财物出于特定状态,如保险柜、信用卡等,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往往分多步完成,表面上构成两个或多个“即遂”:控制保险柜、信用卡取出财物等。此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活动财物为即遂标准。3、转化为之后的即遂问题。依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使用暴力者,构成。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包含这两种即遂表象:盗得财物和抢劫完成。但是,此种犯罪是否即遂,应当依据即遂标准来判断;有一种例外,即,在此种转化过程中,行为人具备劫得财物或致人重伤结果之一即构成即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