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8-12
2013年《解释》的出台,对行为方式及盗窃数额的认定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认定仍不够细化,所以各省规定了盗窃罪的犯罪数额。那么新疆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律师解答: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新疆高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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