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10-29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就是想利用网络干一些不法之事,那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非罪如何认定呢?
律师解答: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求必须达到“情节严重”,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可以结合行为人所发布信息的具体内容、数量、扩散范围、获取非法利益的数额、受害人的多少、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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