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丹 严选律师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23-02-28
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现象,一些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上报的学生人数对不上。然而,还发现这一现象在一些地方是普遍存在的。那么,学校伪造学生人数什么罪?
律师解答:
一些学校虚报学生人数,存在骗取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有关,可能涉嫌,一般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一般情况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是,具体各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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