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结束,但是因新的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可以通过交纳相应金额的保释金或者找相关保承担担保责任来取得的权利。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羁押期间,可以申请。如果期间结束后又发生新的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保证措施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取证。具体来说,被刑拘的可以交纳保释金,也就是将一定金额的钱先行交到法院,然后等待法院裁定是否允许。此外, 也可以寻找亲属、朋友、同事等担任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从而获得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期间结束后再次被刑事拘留,其依然有权申请。但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是否获准还需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