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家属不可以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也不能会见,但是的近亲属可以给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罪名和案情。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当然有案件进展的知情权。首先,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对与自己相关的事情,都拥有知情权。被害人家属和被害人具有紧密联系的关系,当然拥有知情权。其次,要搞清被害人家属的范围,一般只认近亲属,即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此外,被害人家属往往会在参与刑事案件的同时提出民事赔偿,需要对刑事案件的进度有一定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