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宇 严选律师
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3-09-04
到期1个月之后是否还会被收监,由办案机关根据办案决定涉及因素很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到期后,有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企图自杀、逃跑的,办案机关会收监处理。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因此,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如果判处、未获的,需要收监服刑。如果认罪态度好,就是首犯初犯,积极退赔或者是交纳。认罪态度好,悔罪等,可以判处缓刑的,不需收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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