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9-14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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