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了,依照进行处罚。如果孕妇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

法律分析
孕妇犯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或者。致人重伤的处三到十年,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其中孕妇不适用,孕妇犯前款罪执行刑罚时可以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或者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