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几天可以退还给对方?
发布时间:2024-09-05 10:06:14
结束后,当事人以解除强制措施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去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
二、什么情形下会退还保证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的、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的、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被告人先行拘留。-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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