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事拘留函会通过什么方式寄给家属

发布时间:2025-03-25 17:28:46

刑事拘留函一般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家属。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并寄送给被拘留人的家属。通知的地址通常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址;若户籍地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能会寄往经常居住地。
一、涉及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二、处理方式 1)家属若长时间未收到刑事拘留函,可主动联系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家属相关情况,确保家属能够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2)务必确保提供给公安机关的联系地址准确无误。如果地址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新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便后续相关通知能够准确送达。准确的联系方式是保障家属知情权的关键。 3)如果家属对刑事拘留的程序或原因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解释和建议。律师能够帮助家属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