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伪造,,量刑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先伪造信用卡,然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首先,行为人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证罪;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构成,两罪形成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根据规定,两罪法定刑相同,应以牵连犯中的结果行为,即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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