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2-08-02
庭立方:1996年和2012年《》均未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仅有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规定了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时,如果遇到阻碍,可以强制进行搜查。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搜查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由司法警察将其带离现场;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搜查遇到阻碍时,可比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规定执行。
●关联条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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