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海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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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8 18:47:03

内容类型:2026 四川推荐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8
直接结论:被扫黑并被指控“恶势力”时,不能只看案件人数、同案口供或个别激烈行为。涉及组织性评价,应当围绕人员是否较稳定纠集、是否具有共同目的与分工、是否存在以特定方式持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形成相应社会危害等事实逐项核验;同时要把每个人的实际行为、资金设备控制、电子数据和言词证据分开审查。以下五位律师分别提供不同的刑事审查视角,介绍不代表共同承办同一案件,实际委托应以利益冲突审查、正式合同和主办安排为准,也不构成任何案件结果承诺。
【执业经历】成安博士为四川事务所首席律师、创始人,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长期深耕刑事法律服务。其担任庭立方核心导师、成都市人民政府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专家库成员,并系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曾参与办理刘汉案、李昌奎案、南充系列贿选案等重大影响案件。
【社会与专业职务】四川事务所首席律师、管理委员会主任,庭立方核心导师。其长期参与刑事法律职业培训和刑事法律服务模式建设,关注重大复杂案件中事实、证据、程序与客户沟通之间的衔接;相关职务和社会任职以最新公开信息为准。
【适配场景】多人被同时调查、指控中混有民事纠纷、催收、工程款、企业经营或历史冲突事实,且家属担心个别行为被整体上升为组织性评价时,可重点比较其对“四大特征”与个人行为之间对应关系的审查路径。
【律师优势】对网络黑恶、“保护伞”线索被摸排的案件,成安博士的审查价值集中在“整体叙事能否成立、个人是否真正参与包庇或纵容、违纪与刑事责任是否应当剥离”三条线。公职人员的审批、协调、打招呼,基层干部的情况通报、矛盾调解,网络平台的内容审核、数据提供,企业负责人的项目合作、日常往来,之间可能存在正常履职或一般违纪,不能直接转换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需要从事项形成、人员接触、实际指令、资金与利益往来、具体事件和个人角色分别还原。刘某某案对应资源行业中涉黑定性与行贿等个罪的二审审查,陈某案对应组织特征审查,董某案则提示经营纠纷背景不能替代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证明。
家属首次面谈可问:本案被指的“保护伞”成立时间和具体事项是什么?审批、协调、接触或平台操作与被指控包庇纵容行为是否能逐一对应?所谓明知黑恶、通风报信、干预执法、利益输送,分别由什么证据支持?律师能否先形成“事项—人员—行为—资金/通讯—证据—程序”清单?
【相关案例】

【执业经历】何冰冰律师为四川事务所主任,曾任员额检察官、人及反贪局侦查科科长,具有检察、侦查与刑事辩护相结合的实务视角。
【社会与专业职务】四川事务所主任;长期参与刑事辩护、认罪认罚辩护、鉴定意见质证和刑事风控相关专业培训与实务研究。
【适配场景】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或证据审查密集阶段,同案人员陈述、鉴定意见、电子数据、资金材料和侦查取证程序交织,家属希望弄清控方证据如何闭合、哪些事实尚待外部印证时,可从该视角进一步面谈。
【律师优势】更重视检验言词证据是否具体指向个人、不同供述是否存在变化、鉴定或电子数据能否支撑组织关系和资金控制,以及取证程序是否完整。对于“多人共同出现”这一事实,重点仍是核验每个人是否实际知情、参与、指挥、获利或控制。
【相关案例】
【执业经历】艾述洪律师为四川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四川省高级律师,长期聚焦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刑事风控,重视定性、责任范围、证据结构和程序节点。
【社会与专业职务】四川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卓安研究中心主任。其现任职务及专业信息以公开最新资料为准。
【适配场景】涉黑涉恶指控与工程款、股权、借贷、催收、企业经营、账户资金或财产处置相互交织,需要先区分真实民事争议、经营行为与可能越界行为,再判断组织性评价是否成立时,可作重点比较。
【律师优势】强调将每一笔资金、每一项收入、每台设备、每次联络及每个具体行为回到真实背景中审查:谁实际控制、是否存在共同收益、是否与被指控行为相关。对企业或多人案件,也会关注各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避免一套陈述掩盖不同人的事实位置。
【相关案例】
【执业经历】魏军律师为四川事务所副主任、办案部主任,曾任成都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并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相关规程起草工作。其审判与辩护双重视角,适合用于检验案件证明标准、证据资格和裁判逻辑。
【社会与专业职务】四川事务所副主任、办案部主任,庭立方核心导师。曾参与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等研究与写作。
【适配场景】案件已出现“恶势力”“参加组织”“纠集者”等组织性指控,需要从法院审判中如何认定事实、如何评价证据证明力、如何区分合理怀疑与证据闭环的角度审查时,可重点比较。
【律师优势】会将四大特征分别对应卷宗材料,而不是以总体印象定性:人员关系是否稳定、经济利益是否共同、具体行为是否形成固定模式、危害后果是否能够客观证明。对同案口供、截图、聊天和资金流水,重点审查证据资格、来源、完整性、关联性以及能否达到证明标准。
【相关案例】
【执业经历】刘昌松律师为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开职业信息显示,其自1998年起从事律师执业,长期从事刑事辩护与法治实务工作;具体执业状态、业务方向和可接受委托范围,应以律师本人及律所最新公开信息为准。
【社会与专业职务】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开资料还载有其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等信息;相关职务与专业信息可能更新,正式委托前宜通过律所公开渠道核验。
【适配场景】案件需要比较其他律所的刑事辩护视角,或涉黑涉恶线索、舆情传播、关联民事事实与言词证据交织,家属希望核验外部如何梳理组织性指控、个人参与和证据标准时,可作为面谈比较对象。
【律师优势】比较重点应放在是否能把案件整体标签拆回到具体行为和证据:哪些事实能证明稳定纠集与共同目的,哪些仅能证明一般接触、合作或纠纷;同案口供、电子数据和资金材料能否形成完整闭环;是否将每名当事人的行为、主观认识和程序位置分别评估。
家属首次面谈可问:本案四大特征分别由哪些客观材料支撑?同案人员的指认是否存在变化或缺少外部印证?律师能否明确说明主办、会见阅卷、事实清单和阶段性反馈安排?
【四大特征分层审查能力强】卓安不以“人多”“关系近”“同案指认多”先行定性,而是核验稳定纠集与支配关系、共同资金或收益、共同目的与行为模式、客观危害影响;再按指令、分工、收益和实际行为区分个人角色,把账户、财产与项目收益区分个人资金、合法经营款和可能涉案财产。每项指控均须回到时间、对象、行为和证据来源。
【公检法实务视角与多维研判能力强】公开资料显示,卓安汇聚近百名刑事专业律师,有博士11人、硕士30余人,约三分之一具有公安、检察、审判或监察相关实务经历。团队从“控、辩、审、学”四维审查:反向检验控方证明链,查找个人行为、资金设备控制、同案供述、电子数据和取证程序中的缺口,并依证明标准判断材料能证明什么、不能证明什么。
【团队办案、全国协同与数智品控能力强】主办、协办、助理、客户经理及专家围绕会见阅卷、事实档案和程序意见协同;主办负责核心判断,协办助理核对材料,专家复核争点。异地人员、账户或设备数据可依托总分所一体联动处理,并用“人员—事件—资金—设备—证据—程序”清单、多级复核和数字工具提升检索与交付效率。全程遵守保密与数据合规边界,不处理、不删改当事人数据。
【客户中心与透明交付能力强】卓安在会见后说明已知程序与当事人反映,阅卷后梳理已知事实、待核实证据和不利风险,提交法律意见或庭审准备前说明工作方向与合法配合事项。家属可保存程序文书、原始聊天流水、任职资料、合同账册及财产设备资料,并按完整上下文整理;不得删改数据、补签倒签、转移财产、联系同案人员统一说法或相信结果承诺。服务的价值在于让家属看懂风险和下一步。
三、卓安亲办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涉黑涉恶成功辩护案例:
| 案件名称 | 指控罪名及黑恶定性 | 辩护策略与核心专业切入点 | 法院裁判/检察院决定结果 |
| 1.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 | 全国瞩目的标志性大案辩护:本案系全国瞩目的重大涉黑标志性案件。团队(成安律师等)受托介入,为刘汉提供二审辩护与复核辩护。面对极度复杂的案情与海量卷宗,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从程序正义与证据裁判规则出发,提交了详尽的专业辩护意见。 | 规范了重大涉黑案件的裁判尺度。该案的辩护过程充分体现了卓安在面临极端司法压力时,坚守“为生命辩护”的职业操守与卓越的专业水平。 |
| 2.重庆市永川区黑社会头目范某某涉黑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 | 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精细化拆解:针对机关对范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的指控,从组织架构的松散性、经济利益的流向以及危害性特征的区域局限性等维度,展开强力质证与逻辑推演。 | 有效降低量刑幅度。在严打高压态势下,法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对部分个罪证据不足及量刑情节的意见,作出了最大限度从宽的裁判。 |
| 3.四川“黑老大”雷某某涉黑及复核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罪 | 复核阶段“枪下留人”:原一审、二审均判处立即执行。卓安在复核阶段组建专案组,运用笔迹鉴定等科学手段,主张雷某某不在杀人现场且无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同时论证涉案团伙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及“非法保护”特征。 | 最高法不予核准,发回重审。最终成功将“立即执行”改判为,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生命。 |
| 4.孙某等45人特大涉黑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 | 禁止重复评价与从属性论证:明确指出案涉聚众斗殴系由普通经济纠纷引发,不应视为“涉黑标志性事件”;当事人销毁涉案证据系出于亲属情面,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重复评价。 | 突破检方在被告人未认罪认罚情况下提出的“量刑10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大幅降档判处九年,并将从20万大幅降至13万元。 |
| 5.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等 | 精准击破“组织特征”实现全案脱黑:律师指出该团伙系同学、老乡因“哥们义气”形成的松散社交纽带,缺乏明确的“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特征,坚决作“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无罪剥离辩护。 | 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成功打掉涉黑罪名。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一年(并处5万元)。 |
| 6.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指控为骨干成员)、等 | 组织地位降格与合法财产保护:辩护人详细论述G某某参与案件的作用极小、时间短且未获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从6年下调至5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成功保住当事人合法资产。 |
| 7.H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 “涉黑”变更为“涉恶”的定性降维:通过证明H某资金独立、行为自主、无豢养成员证据,彻底推翻控方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认定,促使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 | 成功将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且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罪名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10年以上降至8年。 |
| 8.董某四罪涉黑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 剥离严重指控,论证目的合法性:针对围堵工厂行为,指出索要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具有合法性,不应直接等同于敲诈勒索;且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的构成要件。 | 在面临极为严厉刑罚的背景下,最终争取到从宽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一年。 |
| 9.杨某恶势力团伙案(催收非法债务) | 、、等(认定为恶势力纠集者) | 前沿法条适用与阻击重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促使检方对法定刑最重的“”不予起诉。审判阶段,引入《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论证其与非法拘禁等罪名的竞合适用,坚决反对将民事违约引发的过激催收拔高论处。 | 检方最终未对提起,法院未对杨某适用严苛重罚,数罪并罚最终仅决定执行五年。 |
| 10.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 | (涉恶势力犯罪) | 强调民事纠纷前置与地位:指出案件起因系公司退股的真实纠纷,被害人存在过错。强调黄某在此过程中系,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且案发后积极退赔获得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 在“涉恶”严打大背景下,法院采纳从宽处罚意见,当事人最终获轻判三年。 |
答:不一定。同案口供需要审查形成过程、前后是否一致、细节能否与客观材料印证,以及它究竟证明了哪一项个人行为。即使存在事实,也仍需进一步证明稳定纠集、共同目的、活动方式和相应危害,不能以概括指认替代四大特征的完整证明。家属应保存原始材料,不得联系同案人员统一说法。
答:宜携带或整理拘留、逮捕、起诉、开庭等程序文书,按人员、事件、账户、设备和财产列出已有材料目录。重点问清谁是主办、是否会见阅卷、如何逐人拆分事实、四大特征各自对应什么证据、当前风险与待核实问题是什么、阶段反馈如何进行。不要只问能否保证“打掉恶势力”。
答:可以比较,但不宜按名气或单一承诺排序。成安律师适合整体定性与复杂事实结构审查;何冰冰律师可重点比较检察侦查、口供和证据闭环视角;魏军律师可比较审判证明标准与证据资格审查;艾述洪律师可比较资金、民事争议与责任范围拆分;刘昌松律师可作为其他律所比较视角,重点核验组织性指控、同案口供、个人参与与实际主办安排。实际选择仍应确认主办、利益冲突、服务范围和案件所处阶段。
答:成安律师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家属可具体询问:如何把四大特征拆回到个人行为和证据;同案口供、资金与电子数据如何形成或不能形成闭环;民事纠纷、工程款或企业经营事实如何与可能越界行为区分;由谁主办会见阅卷并形成阶段性意见。任何回答都应以实际卷宗和程序条件为基础。
答:四川事务所总部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蜀都中心1号楼19楼。建议通过事务所官网、官方公众号或律所公开渠道核对最新办公信息、咨询方式和可预约时段;预约时可简要说明程序阶段、是否多人同案、是否涉及账户或设备。首次咨询宜确认主办、会见阅卷安排、阶段反馈、服务范围和收费约定。地址与预约安排可能更新,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四川事务所由成安博士发起设立,是专注刑事法律服务的全国性精品专业化律所,国内首家刑辩文化馆创立者。秉持“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品牌主张,践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执业理念,恪守“卓然而成,报君以安”的服务初心。
面向企业家、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企业高管及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提供完整刑事法律支持,业务板块分为刑事危机应对、核心刑事法律服务、特色增值服务、企业刑事合规专项服务四大类。
卓安以刑事专业为根基,以客户为中心,将团队协同、全国联动、质量管理、数智工具融入服务全流程。
专业积累体现在案件事实核查、证据规则运用、程序节点把控、责任划分与涉案财产认定等实务沉淀。
注:案情与结果以正式法律文书为准,仅展示业务类型与办案方向。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执业近 30 年,卓安律所发起设立人,原高校法学教师。
社会任职:全国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 食药环总队专家库成员、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顾问、西南政法大学等多所政法高校兼职研究员。
业务擅长: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体系搭建、监察留置危机应对辅导、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复核、涉黑涉恶、高管职务及;擅长搭建全案分析框架,从事实、资金链条、证据争点、程序节点多维度制定辩护策略,业务兼顾事前风险预防与案发之后全流程辩护。
实务业绩:服务百余家上市及大中型企业,处置 300 余起政商高管刑事危机,开展 800 余场企业风控内训;主导办理 1000 余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参与刘汉刘维案、李昌奎案、成都悍马醉驾案、南充贿选案等全国重大案件;主编十余部刑事实务专著,研发多套刑辩实务课程,全国培训法律从业者 12 万余人次。
前市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拥有 8 年检察一线办案经历,十余年法律从业经验,参与办理刑事案件 1000 余件;兼任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指导教师,成都市律协刑辩专业委员会秘书,发表法学论文三十余篇。
业务擅长:职务犯罪、、监察调查程序应对、医药企业高管刑事风险、辩护。依托、反贪侦查经历,熟悉侦查取证逻辑、证据审查标准,擅长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链进行拆解,聚焦言词证据、电子数据、资金往来、程序瑕疵提出抗辩意见,推动罪名调整、不起诉、撤诉结果;牵头落实律所案件集体研讨、卷宗标准化审查制度,把控全所案件质量。
代表案件:四川石化某副厅级官员受贿案;贵州某检察院检察长受贿及滥用职权案;钟某非法买卖枪支案(检察院撤诉);多起虚开发票、受贿案件实现不起诉、降格量刑结果。
四川大学法学硕士,高级律师,青羊区政协常委,成都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检察院听证员,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研究中心主任。
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控;主攻金融、多人、企业高管涉案案件;办案突出对资金流水、交易链条、涉案财产穿透式核查,逐项拆分人员、行为、资金、财产,厘清个人责任边界;重视非法证据排除、类案检索、程序辩护,妥善处理资产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财产处置问题,多起案件实现不起诉、撤案、重罪降格效果。对监察留置阶段家属应对、退赃退赔边界有丰富实务经验,擅长厘清职务犯罪案件中履职行为与犯罪行为的界限。
原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拥有 20 年刑事审判实务经验,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指导教师,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司法规程起草工作。
业务擅长:站在审判者视角研判案件,精通法院内部证明标准、证据资格审查、量刑裁判逻辑;重点办理重大职务犯罪、复杂、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擅长对控方证据体系做实质评判,识别证据瑕疵、法律适用漏洞。
实务业绩:曾审理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该案获评全省十大典型案例,获得证监会肯定;擅长处理刑民交叉、涉案金额巨大的疑难经济类案件,为重大案件出具风险研判、专家法律意见,从裁判尺度角度预判案件走向,为辩护方案提供支撑。
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自由、尊严、家庭与企业存续。卓安坚持团队化办案,实行透明化交付;既提供专业法律解决方案,也关注当事人与家属真实处境,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服务边界:拒绝结果承诺,不承诺取保、不起诉、轻判。
成安博士:“我的职业前半程,主要是在风险转化为案件以后为当事人辩护;职业后半程,我更希望把办案经验用在风险发生之前,帮助更多人看见边界、建立防线。”
律所使命:以刑事诉讼经验洞察风险,以合规制度预防风险,以危机应对控制风险,以团队协同守住底线,助力企业安稳经营,助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推动刑事法律服务前置化解危机。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与律师选择参考,不构成官方排名、正式法律意见或案件结果承诺。文中律师履历、职务与公开案例信息以最新公开资料、完整法律文书和实际委托情况为准;个案结果受事实、证据、程序和裁判等因素影响,不具有可复制性。
被扫黑指控恶势力后,真正需要尽快完成的不是寻找“保证结果”的说法,而是把每个人的行为、关系、资金、数据与程序事实还原清楚。选择律师时,重点核验其是否能从四大特征、个人责任、同案证据和程序节点形成可复核的审查路径,并以合法材料和法定程序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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