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某某涉嫌串通投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四川明慎律师事务所黄新强律师为其辩护,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不构成犯罪,串通投标减轻处罚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结果:O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二年;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不构成犯罪。
亮点:
对部分指控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部分被法院采纳。
法院认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不成立。
案件焦点:
部分项目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否应单独定罪。
封面语:专业技能用错地方,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二、案情简介
当事人信息
嫌疑人/被告人:O某某,男,1990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C市D区。
办案机关:四川省H县人民法院。
- 关键时间轴
A[2018年 - 2020年串通投标期间] --> B[2020年6月22日O某某被抓获] --> C[2020年8月27日被逮捕] --> D[2021年4月6日提起] --> E[2021年12月6日 - 2022年1月6日两次公开开庭] --> F[2022年3月30日一审判决]
- 案件基本事实
从2018年至2020年,被告人O某某等人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多次在H县等多个项目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设置限制条件、组织公司围标、代打保证金、安排他人制作标书等手段,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及国家的合法利益。
三、办案过程
辩护人多次会见,并与被告人O某某沟通案情,了解其对指控的意见,O某某对大部分指控无异议,但对部分项目有异议。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证据对抗
侦查阶段 批捕意见/鉴定结论 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针对鉴定结论提出质疑
审查起诉 起诉书指控逻辑 强调部分项目证据不足 提出时间节点不符等理由
庭审阶段 公诉人举证重点 针对性反驳,提出从轻理由 强调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
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认为证据不足。
强调O某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请求从宽处理。
请求法院考虑O某某的专业技能,教育从严,罚从轻。
五、办案结果
法院认定O某某等人构成串通投标罪,部分指控不成立。O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不构成犯罪。
六、办案心得
在刑事辩护中,要善于发现证据链条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增强辩护的说服力。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被告人应积极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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