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广泛,像我们平常常见的、、、等等都是属于的范畴,那么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关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侵犯财产罪11.jpg" />
一、的犯罪构成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最核心的是处分权,即按照所有人自己的意志对财产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一般来说,对任何一种权能的侵犯,都是对所有权不同程度的侵犯,而对处分权的侵犯,则是对所有权整体的最严重的侵犯,也是绝大部分的最本质的特征。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物质表现,即公共财物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或者损坏他人财产,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规定,侵犯财产的行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客观表现: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并据为己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己有,如侵占罪。其三,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如、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破坏生产经营罪。大多数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可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但是,侵占罪表现为不作为,即应当退还或交出而拒不退还或交出。
3、本类犯罪的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少数几种犯罪,如、、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犯罪目的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第一种(占多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以将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或者第三者不法所有为目的,包括、、等;第二种以非法暂时使用为目的,并非意图转归己有,如、挪用特定款物罪;第三种,是以毁坏财物为目的,即行为人不想占有该财物,而是要毁灭该财物,或者损害其价值。
二、相关法律
《》第263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法律对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而且对于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以或。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