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这两种罪行哪一个更为严重呢?
律师解读:
从两者犯罪特征看,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不法行为,并对特定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不特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犯罪分子往往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
从结果上看构成是以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为构成要件,而并不以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为构成要件。
最后从两者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来看,是已满十六周岁,而如果构成重伤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年满十四周岁。
单从法定最高刑考察来说,最高可判处,而最高判处十年。
但是单从法律理论及法条来说二者谁更严重,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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