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又称保释。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不等于无罪,即使了,也可能被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 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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