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一些人平时的小偷小摸行为没有被发现、引起注意,但可能看起来很小的恶,可能演变成很大的罪。那么,故意取亲人钱是什么罪?
律师解答:
对偷拿自己家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盗窃行为有所区别。如果能获得谅解书的,一般不作盗窃处理。
一般来说,的数额犯的起刑点是:1000-3000元;“数额巨大”是3万元-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30万-50万元;但是,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各地有不同法律规定的,以各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