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调查带走人属于“非法拘禁”行为,可构成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情节严重者可能还涉及“恶意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罪”。根据法律规定,的判决通常在3年以上,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如果某人打着执法的幌子向他人实施拘禁、绑架等行为,那么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构成:1. 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剥夺了他人人身自由;2. 没有达到认定的紧急或自卫情形,强制限制别人人身自由。无论是哪种情况,非法拘禁都是一个侵犯人身自由、威胁社会治安的罪行。如果一个所谓的调查队伍扮演警察而实际上没有合法授权,去拘禁别人,则按照法律是犯罪行为,并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诈骗调查带走人的情况,如果涉嫌侵犯别人财产权益或者隐私权益,那么还有可能构成“恶意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该罪名在侵权情节明显、影响较大、情节恶劣且后果严重时,可判处,并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