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宏伟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田宏伟团队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23-06-13
生产假味精涉嫌犯罪,根据《
【法律分析】
假味精是指利用工业酰胺法或化学合成法生产的一种人造剂味增强剂。与正常的味精相比,假味精具有较低的成本和价格,因此在市场上存在一定的需求。但是,假味精不符合卫生标准,其成分未经过国家认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从法律角度看,生产假味精是非法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范畴。如果因生产假味精被控告,在审判中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的不同,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数百万元罚款的刑罚。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伪劣产品犯罪,不仅要追究生产方的刑事责任,销售方也将面临相应惩罚。如果销售方明知自己所销售的产品存在假冒、虚假等情况,仍然进行销售行为,也将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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