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分析】
非法采矿行为构成犯罪,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本罪和第134条或第13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同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非法采矿罪与实行数罪并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符合的犯罪构成的,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非法采矿行为同时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按想象竞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
【破坏性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