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是,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
【法律分析】
量刑的3种情况:
1、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或者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和的,执行。数罪中有判处和,或者和的,、执行完毕后,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