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期后不能自动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分析】
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当是要符合新《》第77条规定的可以提前解除的条件:
1、发现对被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
2、期限届满,即对、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第75条规定,超过法定期限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
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被告人,应当责令、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