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10-24
的构成要件如下: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
3、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主体: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分析
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可能会触犯招摇撞骗罪或者。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罚如下:
1、处三年以下、、或者;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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