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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挪用公款二百万怎么判刑还在追诉期吗?

发布时间:2025-01-20 14:09:28

挪用公款罪的最高追诉期限可以达到二十年,故挪用公款二百万经过十几年后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但具体的追诉时效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准确判定。
一、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十几年前挪用公款二百万怎么判刑还在追诉期吗?
二、追诉时效期限的问题: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实践操作:建议就具体情形向律师咨询。-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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