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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5-03-14 15:00:01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依据《刑法》第179条处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点是未取得审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扰乱金融秩序。
1、处罚标准:
(1)发行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认定标准:
(1)未经批准擅自发行企业债券;
(2)发行对象不限,未经过合规的审查程序;
(3)发行金额超过法律规定标准(通常为数百万元以上)。
3、从重或从轻处罚情形:
(1)若主动退还资金并减少损失,可从轻处罚;
(2)若多次违规或造成严重金融风险,将从重处罚。-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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