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并逃逸,这种行为首先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逃逸者需要承担赔偿他人财物损失的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损坏财物的价值以及其他情节,可能还会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较小,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等。但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较大,如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构成,将面临刑事追诉,可能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处理建议
如果实施了这种行为,应尽快主动投案自首,向受害人道歉并积极赔偿损失。主动投案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也有助于获得受害人谅解,在后续处理中争取更有利的结果。如果是受害人一方,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提供相关线索,如逃逸车辆的特征、车牌号码等,以便警方尽快找到逃逸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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