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后,如果认为案件情况比较严重、需要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同意批捕,那就不是短时间内能出来了,案件会进入下一步的审查起诉阶段,最后是法院判决决定是否羁押、判刑。
但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刻释放被拘留人,这时候就可以出来了。至于多久会出结果,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天内,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检察院收到公安的批捕申请后,也需要在七天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所以,刑事拘留阶段最快三天、最晚三十七天之内,检察院就会决定是否批捕。如果不批捕,就能尽快出来;如果批捕了,后续可能要看能不能申请或监视居住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提前解除羁押。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使用枪支、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
二、处理建议
当遇到家人或朋友因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家属首先要保持冷静,尽快聘请专业介入。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告知其在被拘留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安抚其情绪。同时,律师会依据案件事实,判断是否存在无罪、罪轻的情节,比如当事人是否存在对执法行为的误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不规范等情况。若存在这些情况,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此外,如果符合条件,律师可以帮助申请,争取让当事人提前出来。家属也要积极配合律师工作,提供一切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和信息,协助律师更好地开展辩护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家属要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避免因情绪激动而采取不当行为,影响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