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一般都会提前打个招呼。要是案子打算不起诉,检察院会特别注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来说,检察院通常会把拟不起诉的情况告诉他,还会听听他的意见。要是被害人的话,检察院也会把相关情况通知到。要是被害人不服这个决定,他有权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七天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要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检察院就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得同时解除侦查中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要是被不起诉人需要行政处罚、处分,或者要没收他的违法所得,检察院得提出检察意见,移交给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还得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检察院。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要把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害人手里。要是被害人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七天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检察院得把复查决定告诉被害人。要是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检察院要把相关案件材料移交给法院。
二、处理建议
作为,如果收到通知,一定要认真对待,如实向检察院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要是觉得需要,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忙。作为被害人,要是对拟不起诉决定有意见,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律程序提出申诉或者起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