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谅解书后对方反悔,这种情况确实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但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一般来说,谅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反悔是因为赔偿等民事部分未履行到位,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约定;如果对方反悔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试图改变之前对有利的态度,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和情况进行判断,不会仅仅因为一方反悔就改变处理决定。
一、相关法律在刑事诉讼中,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谅解书反悔后的具体处理方式,但根据《》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和解程序的相关规定精神,对于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在没有法定无效情形下,应维护其稳定性。在民事法律方面,《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处理建议1)如果是民事赔偿方面的反悔,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反悔的原因,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谅解书、和解协议、沟通记录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赔偿等义务。
2)在刑事诉讼中遇到对方反悔,及时告知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委托律师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证据,强调谅解书签订的真实性和自愿性,争取司法机关维持原有的处理意见。律师也可以根据案件进展,为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