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赔后存在争取的可能性,但并非必然成功,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主要考虑的社会危险性、是否可能逃避侦查等。退赔表明有悔罪表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社会危险性,对争取有积极作用。若本身无其他严重情节,如无前科、不是等,结合退赔行为,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会有所提高。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涉案银行卡流水 800 万大概率符合该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 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处理建议
1)或其家属应在律师指导下,尽快主动退赔涉案款项。退赔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证明已积极履行退赔义务。
2)委托专业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中要详细阐述退赔的情况、自身无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如一贯表现良好、家庭有特殊困难需要其照顾等。
3)律师要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收集对有利的证据,如在 “跑分” 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上游犯罪不知情或参与程度较低等,以此来证明其符合条件。
4)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展现良好的悔罪态度,这也有助于申请的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