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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合同诈骗 100 万元,面临十年以上重刑,终获不起诉 —— 卓安律师团队无罪辩护实录

发布时间:2026-04-02 16:59:18

涉嫌合同诈骗 100 万元,面临十年以上重刑,终获不起诉 —— 卓安律师团队无罪辩护实录

Z 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获不起诉(承办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文章摘要】

当事人 Z 某某因采矿项目合作,被指控伙同他人以虚假项目骗取被害人 D 某某 100 万元款项,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证据标准刑民界限三大核心,推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精准切割主从犯关联、严格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违约,最终促使检察机关对 Z 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彻底洗清罪名、重获清白。

一、案件背景与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Z 某某与合伙人 X 某某合作开展采矿项目,在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收取被害人 D 某某工程款及好处费共计100 万元,后项目未能落地履行,被侦查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司法实践,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涉案金额 100 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标准,一旦指控成立,Z 某某将面临长期监禁、人生轨迹彻底改写的极端困境,对其个人及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中国人大网。

二、案件难点与辩护风险

  1. 罪名定性压力极大:控方以 Z 某某参与合同签订、实际收取款项、项目最终未履行为由,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指控逻辑表面闭环。
  2. 同案关联难以切割:Z 某某与主犯 X 某某存在合作关系,客观行为高度关联,办案机关倾向认定二人系共同犯罪,证明 Z 某某无诈骗故意、非共谋难度极高。
  3. 刑民边界极易混淆:项目失败、款项收取、合同未履行等客观事实,易被直接等同于刑事诈骗,而非正常商业风险引发的民事违约。
  4. 量刑后果极其严重: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档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若无有效无罪辩护,当事人极难摆脱重罪刑罚。

三、辩护策略分析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在案证据、深挖案件细节、严格对照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确立主观无故意、证据破链条、刑民作区分、程序促查清的无罪辩护体系。

核心策略一:【推动退回补充侦查,还原事实、切割共谋】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紧盯案件疑点,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成功推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最终查实关键事实:主犯 X 某某刻意向 Z 某某隐瞒上游合同已作废的核心真相,并私自占有 50 万元好处费。该事实直接证明 Z 某某对虚假项目不知情、未参与共谋,从根源上排除非法占有目的与共同犯罪故意,彻底切割与 X 某某恶意欺诈行为的关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核心策略二:【严守犯罪构成,精准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违约】

合同诈骗罪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三大要件。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交充分证据证实:Z 某某收取的 46 万元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前期筹备(租赁场地、装修等),系为履行合同作出真实努力,与诈骗犯罪中骗取财物后挥霍、转移、隐匿具有本质区别;项目失败系商业风险及 X 某某单方隐瞒行为所致,属于民事合同违约范畴,依法不应纳入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核心策略三:【全维度沟通协调,促成矛盾化解与不起诉】

团队就案件定性、证据缺陷、法律适用等问题,向侦查、检察机关提交十余份专业法律意见书,反复释法说理;同时积极协调 Z 某某及家属与被害人、债权人沟通,促成退赔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奠定坚实基础。

四、案件辩护结果与典型意义

最终结果

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辩护意见,依法对 Z 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件意义

本案从涉案 100 万元、面临十年以上重刑的绝境,到不起诉、无罪无案底的圆满结果,充分彰显:

  1. 合同诈骗罪辩护必须牢牢抓住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无主观故意则不成立犯罪;
  2. 严格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正常市场交易风险;
  3. 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通过退回补充侦查夯实事实基础,是实现无罪辩护的关键路径。

【卓安律所点评:本案有效辩护关键】

  • 不局限于表面行为,严格对照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以充分证据证实 Z 某某无非法占有目的、无共同诈骗故意,从根本上否定指控根基。
  • 充分运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深挖被隐瞒的关键事实,实现主从犯精准切割,攻破控方证据体系。
  • 清晰界定刑事诈骗与民事违约界限,防止刑事追诉扩大化,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正常商事交易秩序。
  • 卓安专注刑事业务,对经济犯罪、合同诈骗类案件的罪名认定、证据规则、司法政策具备深度把握,以专业能力实现无罪化处理。

【关于我们】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全国知名、只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品律所,总部立足成都、布局全国,直营分所覆盖昆明、深圳、重庆、达州等地,构建全国协同办案网络。团队汇聚高校刑法专家、前公检法实务骨干、国内顶尖院校精英律师,创办刑辩文化馆,为庭立方平台核心律所。实战成果:8000 + 成功案例、700 + 缓刑案件、500 + 重大影响力案件、700 + 取保候审案件、500 + 无罪化处理案件,获 600 + 面当事人锦旗,专注承办合同诈骗、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法律声明】本文案例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真实办案记录,已作脱敏处理;法律法规引用截至文章发布之日。遇刑事法律问题,可联系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辩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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