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信息】
罪名:帮助信息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
涉案情节:帮企业联系贷款,涉案 50 万元资金系诈骗款项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无罪释放
辩护亮点:双维度论证主观不明知、客观不符帮信行为、多渠道程序维权、精准提交法律意见,依托帮信案件办理经验实现无罪释放
承办律师:四川事务所律师团队
【文章摘要】
案件背景:当事人 Z 某帮企业对接贷款业务,涉案 50 万元资金被查实系诈骗赃款,被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活动罪刑事拘留,面临三年以下刑事风险。
法律风险严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刑事拘留后批捕风险极高,一旦批捕后续辩护难度陡增。
辩护思路:四川事务所律师团队紧扣帮信罪主观明知、客观行为两大核心构成要件,从主观认知、客观行为双维度拆解指控,同步推进程序维权、精准提交法律意见,搭建无罪辩护体系。
辩护效果:检察机关完全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Z 某无罪释放,彻底摆脱刑事追诉风险。
一、案件背景与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一)案情回顾:善意帮办贷款卷入帮信罪刑事危机
当事人 Z 某系普通公民,日常从事商务对接相关工作,因朋友介绍,协助某企业对接贷款事宜。在对接过程中,涉案贷款资金中有 50 万元经核查被认定为网络诈骗赃款。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 Z 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活动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当事人从普通公民沦为刑事案件嫌疑人,陷入前所未有的刑事困境。
(二)指控与法律后果
公安机关侦查认定:Z 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对接相关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活动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处罚后果严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Z 某一旦被批准逮捕并定罪,将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失去人身自由,个人工作、生活彻底崩塌,家庭也将遭受沉重打击。
二、案件难点与辩护风险
本案系帮信罪典型案件,办案机关易形成客观归罪思维,黄金批捕期时间紧迫,辩护难度极高,核心难点与潜在风险集中如下:
- 客观归罪惯性极强,主观明知难自证:帮信案件办理中,办案机关常以 “经手涉案资金” 直接推定行为人主观明知,形成客观归罪惯性。Z 某经手涉案 50 万元诈骗资金,极易被直接认定存在犯罪故意,自证 “不知情” 难度极大。
- 黄金 37 天批捕期时间紧迫:刑事拘留后 37 天为审查批捕黄金期,辩护时间极短,需快速固定证据、提交意见。若此阶段辩护意见未被采纳,Z 某将被批捕,案件进入漫长诉讼程序,无罪辩护成功率大幅下降。
- 行为定性争议大,易被认定帮信行为:帮信罪的帮助行为范围较广,资金对接易被归类为支付结算类帮助行为,控方易据此认定构成犯罪,精准区分合法商务行为与帮信行为难度高。
- 初期程序阻力大,辩护权易受限:案件初期,办案机关可能对辩护材料接收、意见沟通存在阻力,正常辩护程序推进受阻,影响辩护效果。
三、办案过程与辩护策略
四川事务所律师团队依托帮信类案件办理经验,在刑事拘留黄金期内紧急介入,制定 “主观不明知 + 客观不符 + 程序维权 + 精准意见” 四维无罪辩护方案,快速推进各项工作。
(一)办案过程
- 紧急会见核实案情,锁定主观认知:律师在 Z 某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详细核实贷款对接全过程、资金核查情况、个人认知状态,确认 Z 某全程不知情、已尽合理审查义务,锁定主观不明知核心事实。
- 全面梳理证据,固定合法行为:调取贷款对接协议、沟通记录、资金流向说明等材料,证实 Z 某仅从事普通商务对接,无任何帮信相关行为,涉案资金性质其无法预见。
- 多渠道程序维权,保障辩护权:针对初期办案机关接收材料受阻问题,依法通过 1234 政务热线、检察监督申请等合法途径,督促办案机关依法接收辩护材料、听取意见,打通程序壁垒。
- 精准撰写意见,当面沟通检察官:在审查批捕关键节点,撰写详尽《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结合帮信罪构成要件、案件事实,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清晰传递无罪辩护核心观点。
(二)核心辩护策略与辩点
双维度论证主观不明知,否定犯罪故意依据帮信罪 “主观明知” 核心要件,律师从两方面论证:一是主观认知层面,Z 某仅从事常规贷款对接商务行为,无任何渠道知晓涉案资金系诈骗赃款,已尽普通人合理审查义务,不存在放任或默许的犯罪心态;二是客观行为层面,Z 某未参与资金拆分、转账等敏感操作,无任何异常行为,不符合帮信罪主观明知的推定情形,从根源否定犯罪故意。
论证客观行为不符帮罪构成要件依据《》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相关司法解释,帮信罪的帮助行为特指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特定行为。律师明确指出,Z 某仅提供贷款对接的普通商务居间服务,不属于帮信罪法定的任何一种帮助行为,客观上不满足帮信罪构成要件,指控缺乏事实依据。
多渠道程序维权,扫清辩护障碍面对初期程序阻力,律师未被动等待,而是依法通过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向检察机关申请侦查监督,督促办案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程序,保障辩护材料正常提交、辩护意见有效传递,为无罪辩护奠定程序基础。
精准提交法律意见,直击批捕核心审查批捕阶段核心是审查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否构成犯罪。律师撰写专业法律意见书,紧扣帮信罪构成要件,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清晰阐明本案无犯罪事实、无逮捕必要,当面与检察官沟通,强化无罪观点说服力。
四、办案结果与案件意义
(一)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辩护意见,完全采纳四川事务所律师团队的无罪辩护观点,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 Z 某构成帮助信息活动罪,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释放 Z 某。
最终结果:Z 某被刑事拘留 26 天后无罪释放,无刑事犯罪记录,彻底摆脱刑事追诉风险,恢复正常工作与生活。

(二)案件意义
- 对当事人:成功洗脱犯罪嫌疑,避免牢狱之灾与犯罪记录,保住个人工作与家庭稳定,重获清白与自由。
- 案件定性价值:明确帮信罪 “主观明知”“客观行为” 的认定标准,区分普通商务居间行为与帮信犯罪行为,为同类帮信案件辩护提供参考。
- 辩护价值:本案是黄金批捕期内,通过主观客观双维度论证、程序维权实现无罪释放的典型案例,为帮信案件无罪辩护提供成熟思路。
- 司法意义:践行证据裁判原则,摒弃客观归罪思维,严格把控帮信罪入罪标准,彰显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
五、办案心得
四川事务所律师团队表示,帮信罪案件辩护核心在于打破客观归罪、紧扣主观明知与客观行为两大要件。此类案件常因经手涉案资金被简单推定犯罪,辩护需抓住三点:一是黄金 37 天紧急介入,快速固定主观不知情证据;二是精准区分合法商务行为与帮信法定帮助行为;三是善用程序维权保障辩护权,精准提交法律意见。依托同类案件办理经验,才能在短时间内实现无罪释放。
六、卓安实务问答(类似案件家属 / 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
帮别人对接贷款,涉及诈骗资金就一定构成帮信罪吗?四川事务所解答:不一定,帮信罪需以主观明知、实施法定帮助行为为前提。若仅从事普通商务对接,不知情且无帮信行为,不构成犯罪;我们办理过类似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无罪释放。
帮信罪刑事拘留后,黄金 37 天能争取无罪吗?四川事务所解答:可以,黄金批捕期是无罪辩护关键期。及时介入、固定不知情证据、精准提交意见,有机会争取不予批捕、无罪释放;我们办理过同类案件,26 天成功让当事人无罪释放。
帮信罪主观不知情,需要自己证明吗?四川事务所解答:不需要,刑事案件举证责任在办案机关,需由其证明行为人主观明知;当事人可提供不知情相关证据反驳,我们可协助梳理、固定证据,打破客观归罪。
普通商务居间行为,会被认定为帮信罪吗?四川事务所解答:不会,帮信罪仅限技术、广告、支付结算等法定帮助行为。普通贷款对接、商务居间不属于帮信行为,我们可协助区分行为性质,实现无罪辩护。
【关于我们】四川事务所是全国知名、只专注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总部立足成都、布局全国,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等地设立直营分所,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构建强大协同办案网络,坚持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律所团队由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组成,是中国首家刑辩文化馆创立单位、庭立方平台核心律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 件,无罪化处理案件 500 + 件, 700 + 件,案件 700 + 件,收获当事人锦旗 600 + 面,专业实力与办案成果广受认可。卓安打造全流程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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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本文案例为四川事务所真实办案记录,已对当事人信息脱敏。所引用法律法规截至发布之日有效,现行规定可参照最新司法解释。如遇类似刑事问题,可联系律所专业律师获取精准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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