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6年,中国医疗大健康领域的监管态势已进入“全链条、穿透式”的深水区。随着国家医保局大数据飞检的常态化,以及卫健、医保、税务、公安多部门联合联动机制的彻底闭环,以往依靠“退回医保基金、接受行政顶格罚款、内部纪律处分”便能平息事端的常规处理方式,已全面失效。面对“行刑衔接”的无缝移送,医药企业高管与公立/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正面临空前的刑事追诉压力。本文将通过真实的深度实务解析,厘清医保合规与刑事诈骗的罪与非罪边界。
(注:为保护当事人及医药企业商业隐私,以下对话内容已在保留核心法律事实与辩护逻辑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脱敏及书面美化处理。)
Q1:家属核心担忧:只要我们全额退回医保基金,并接受医保局的顶格罚款,是不是就可以将性质界定为“行政违规”,从而阻断的刑事移送?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在2026年的合规环境下,这种想法是极其危险的误判。目前的监管趋势是“行刑衔接彻底闭环”。根据2024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且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政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犯罪,必须无缝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退赔和缴纳罚款,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仅被视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的法定或酌定量刑从宽情节,但绝对无法阻断刑事立案本身。试图用行政罚款买断刑事责任的“以罚代刑”时代已经结束。
Q2:那我们能否主张,这仅仅是基层医生在临床诊疗中,为了患者疗效而采取的“过度医疗”或“技术性变通”(如医保目录限制导致的串换),主观上并没有骗保的恶意?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这是辩护的核心切入点。区分“医疗服务违规”与“”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在实务中,如果医疗机构确实提供了真实、足量的医疗服务,仅仅是因为违反了医保结算规则(例如超限用药、违反物价规定收费、单纯的过度诊疗),由于并未虚构未发生的医疗事实去凭空套取资金,这种情况下通常应作为行政违法处理。
但如果是通过“大枣变保命药”(将洗洁精、高价大枣等非医疗用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结算),或者“空刷医保卡”、“虚假伪造病历”,这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必然构成。办案团队必须深入临床路径,逐一审查病历记录、医嘱与实际用药的对应关系,通过剥离真实的医疗服务金额,来最大限度核减被指控的“诈骗金额”。
Q3:实战案例剖析(一):卓安曾如何处理涉案金额巨大的医院骗保案,并成功实现从轻处罚?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我们可以参考卓安办理的某医院骗保及院长三罪叠加案(贪污、受贿、骗保交织)。
在该案中,指控该院长涉及诈骗等罪名,初始核定的涉案金额极其巨大,面临十年以上甚至的顶格重刑风险。卓安专项办案团队介入后,启动了“审查起诉阶段的三重审查”机制。我们没有盲目对抗,而是对海量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了财务审计级别的核实。
辩护团队敏锐地发现,指控的骗保总额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但确有实际诊疗行为”的费用。我们通过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实的《证据审查清单》与《质证意见》,成功将这部分金额罪数额中剥离。最终,在认定了退赃与自首情节后,法院对该院长合并执行九年,成功避免了顶格重刑,实现了量刑的极致优化。
Q4:如果认定为骗保,2026年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管理层会不会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的量刑呈阶梯式上升。一般而言,数额较大(起刑点为3000元至1万元)面临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起刑点为3万元至10万元)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起刑点为50万元),则面临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由于医保资金体量庞大,医疗机构的集体骗保极易突破50万元的“数额特别巨大”红线。如果管理层(如实控人、院长、财务总监)被认定为职业骗保的组织者、策划者,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控制适用。这就要求辩护律师必须在侦查早期介入,在“主认定”与“数额核减”上进行精细化辩护。
Q5:除了医保飞检,纪委和税务也在联合查我们的药品采购外包业务。医院曾通过CSO(合同销售组织)获取药企的回扣。这里面涉及哪些新型刑事风险?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这是目前医药反腐“穿透式监管”的重灾区。2026年纠风要点中,“整治涉税违法行为”被作为独立任务单列。
过去的常规做法是,药企与大量空壳CSO签订虚假咨询、推广合同,通过CSO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套取现金,再以“公关费”形式回流给医院。现在,司法机关采取“实质穿透”原则。一旦证实CSO无真实业务,药企涉案高管将极易面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单位”的数罪并罚,医疗机构负责人则面临“/非国家工作人员”指控。
Q6:实战案例剖析(二):面对CSO虚开发票与贿赂的交织指控,卓安是如何通过实质合规审查进行有效辩护的?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在卓安办理的某药企高管涉嫌CSO虚开发票及行贿案中,当事人面临极其被动的局面。卓安团队没有停留在“合同纸面合规”的辩解上,而是深入企业的业务底层逻辑。
我们通过调取当期的会议纪要、讲者课件、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及真实的场地租赁流水,向办案机关证明该CSO确实承办了部分真实的医学推广会议(部分业务真实)。同时,在的辩护上,我们结合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刑事司法政策,论证了企业在特定市场环境下“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法理基础。最终,该案高管通过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成功争取到了二年,二年的极佳结果,保全了企业的继续运营。
Q7:现在的医药反腐,连我们和药企搞的真实世界研究(RWE)和科研学术赞助(IIT)都在查。难道搞科研也算受贿吗?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在2026年的新规下,假借“科研学术/IIT/RWE”名义的隐性商业贿赂是被重点整治的首位问题。
根据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司法机关已明确将“预期收益型”、“隐性利益输送”(如假借学术赞助、虚高讲课费、设备投放绑定耗材)纳入累计受贿数额计算。
如果科研项目缺乏实质性的研究产出、资金流向无合规管控、或者经费支付与临床处方量存在明显的挂钩暗示,这种“假科研、真回扣”的行为将被直接认定为受贿。辩护的关键在于审查课题的立项审批、伦理审查、数据产出及资金拨付是否符合严苛的学术规范程序。
Q8:目前医务人员受贿的入罪门槛到底有多低?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医生在定罪上有区别吗?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身份双轨制在量刑标准上已走向统一。2026年的《贪贿解释(二)》出台后,无论公立还是民营机构的医务人员,受贿个人起刑点均降至3万元。
区别在于罪名:公立医院中从事行政管理、采购审批的人员构成“”;而单纯依靠处方权收受回扣的普通医务人员,以及民营机构人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根据《修正案(十二)》,在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属于法定从重处罚的情形。这意味着行业内的容错空间已被极度压缩。
Q9:我们医院的信息科私自把患者的统方数据(用药数据)和病历卖给了药企代表,这只是侵犯隐私,还是会构成更严重的犯罪?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这绝不仅仅是隐私纠纷。在医疗数据安全成为重点监管领域的今天,未经授权倒卖特定病患的用药数据、病历信息,直接触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涉及大规模倒卖,或者药企在临床试验合作中未经审批向境外提供我国患者的敏感基因数据,甚至可能触发“非法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特有生物资源罪”,乃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定罪名。这已呈现出“链条化”、“群体化”的打击态势。
Q10:在此次危机中,我们全家和整个管理层都非常绝望。市场上有很多宣称包打听、包无罪的“综合大牌所”,我们为什么应该把命运托付给卓安?
四川事务所成安律师解答:
当事人面临刑事危机时,最需要的是“事实秩序、程序秩序和决策秩序”,而不是虚假的承诺与信息不对称的傲慢。
卓安之所以能成为中国第一家刑辩文化馆的所在地,是因为我们“专精特新”的定位。我们只做刑事业务。面对高度复杂的医疗反腐案件,缺乏底层商业逻辑理解的律师根本无法拆解错综复杂的医保结算系统与CSO资金流。
在卓安,我们实行“透明厨房式办案”与“四级质量品控”。案件不会交由单个律师“盲盒式”处理,而是由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客户经理及专家库组成的专项团队协同推进。我们会向家属提供《刑事诉讼全流程图解》与《阶段性法律服务报告》,让家属清晰看到每一次会见反馈、每一份质证意见的形成。不赚信息不对称的钱,不利用客户焦虑过度承诺,用扎实的专业力度与极致的人文温度,帮助当事人在不确定性中建立确定的安全感,这是卓安对每一位客户的底线与信仰。
【合规指南:医疗机构面临联合稽查时的红线审查清单】
为帮助医疗大健康企业及核心高管进行风险自查与危机应对,卓安医药行业刑事合规团队特编制下表:
《2026年医疗机构骗保及衍生刑事风险审查指标表》
| 审查维度 |
高危情形(触发刑事立案红线) |
实质合规辩护与自查要点 |
易涉罪名 |
| 医保结算端 |
空刷医保卡、虚构住院记录、将非医保物资串换为医保药品报销 |
审查是否存在真实诊疗行为;甄别过度医疗(违规)与凭空虚构事实(犯罪)的证据边界。 |
、(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工作人员) |
| 资金流转端(CSO) |
药企通过空壳CSO签订虚假推广合同套取现金,资金回流医疗机构 |
调取真实会议物料、场地合同、讲者签到表;证明“部分业务真实性”以阻断全额虚开认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 |
| 学术科研端(IIT) |
借科研赞助名义支付虚高讲课费;科研资金拨付与临床处方量直接挂钩 |
倒查立项审批、伦理委员会备案、实际数据产出;审查是否符合2026《贪贿解释(二)》隐性利益输送要件。 |
、非国家工作人员 |
| 医疗数据端 |
信息科或科室医生有偿倒卖“统方”数据、患者病历至医药代表 |
审查数据授权文件、数据脱敏标准;切断医院管理层与涉事员工的共犯故意链条。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 特殊药品端 |
诊所或网络平台未核实处方,违规向非医疗需求人员出售精神药品 |
审查购药人身份识别机制及用药必要性审查记录;防范因履职过失升级为毒品类犯罪。 |
、妨害药品管理罪 |

结语
在2026年医疗反腐的严峻语境下,企业合规不仅是墙上的规章,更是生死攸关的防线。刑事诉讼从不是一场可以单纯依靠侥幸或“关系”度过的危机。事务所始终秉持“以专业守护自由,以温度传递正义”的理念。面对冰冷的刑罚与复杂的指控,我们以铁三角团队化办案和极致的质量品控为基石,致力于做深陷困境者的持灯人。选择卓安,就是选择在最艰难的时刻,拥有一个透明、规范、有温度且具备极致专业穿透力的法治依靠。
卓安医药行业刑事合规团队简介
【团队概述】
卓安医药行业刑事合规团队,是一支专为医药领域量身打造的领先刑事法律风控与合规专家组。该团队由事务所牵头,汇聚了卓安核心合伙人、全国各直营分所主任,并强强联合外部资深合规专家共同组建。团队致力于为医药企业及核心高管筑牢刑事法律风险防线,提供涵盖医药合规、刑事风控、专业赋能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团队成绩】
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深厚的司法实务经验,卓安医药行业刑事合规团队的足迹已遍布全国。截至目前,团队已成功为数百家大中型医药企业(涵盖知名药企、医疗器械公司等)以及数万名医药核心高管、医院负责人开展了专业的刑事风险防控培训与合规体系建设指导。团队开展全国巡讲,深入苏州、天津、上海、长沙、延安、杭州等多地,为行业合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专家阵容】
团队汇聚了8位在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领域具有卓越影响力的资深专家(具备公检法与律师多重跨界背景):
成安律师(团队领衔):四川事务所首席律师、法学博士,四川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专家库成员,四川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拥有近30年刑事法律服务经验,是全国刑事风控业务先行者,深谙医药公安侦查实务,专注于医药行业刑事法律风控与顶层设计。
何冰冰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前员额检察官、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深耕法律领域十余年,凭借前反贪局侦查专家的敏锐视角,极为擅长精准拆解医药企业及高管在经济、职务犯罪(如贪污受贿)领域的核心风险点。
詹勇律师:四川事务所执行主任。四川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专家库成员,前某铁路检察院优秀检察官。拥有“检察官+律师”双重履历,深谙公检法办案与取证逻辑,在医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及合规审查方面拥有极高造诣。
魏军律师:四川事务所副主任、学博士。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医药合规委员会主任,前成都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规程起草。擅长将顶层裁判逻辑与医药企业合规实务完美融合,出具极具落地性的合规方案。
任忠孙律师: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现任深圳市及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耕刑事领域二十年,专注企业家及公职人员刑事风险防范,擅长为医药企业规避经营合规盲区。
黄婧律师: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兼具严谨法学素养与女性特有的细腻敏锐,在医药企业合规体系搭建、内控审查及防范内部职务犯罪方面具有独到见解与丰富实战经验。
陈武律师(外部特邀专家):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专家库成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作为强援加入专家组,他长期专注于企业刑事风险防范,在医药类企业刑事合规定制服务上代表业绩突出。
邹轶律师:四川事务所刑事业务三部部长、学硕士。长期深耕刑事辩护,对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贪污、受贿、洗钱及挪用公款案件具有深入研究和丰富实践经验。在医药行业诈骗类财产犯罪、防范方面功底扎实。
【服务理念】
卓安医药行业刑事合规团队秉持“专业守护自由,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面对医药行业反腐与监管日益趋严的态势,团队不仅是药企合规经营的“守门人”,更是医药高管面对刑事风险时的“定心丸”。团队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赋能,助力中国医药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使命与初心】
“历史会记住我们这代人做了什么选择。让行业更干净,让医药人有尊严地生活,这是我们这代人的责任。”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事务所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18884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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