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D某因涉嫌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D某可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即使构罪,其涉案情节轻微,也不具有羁押必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于2022年9月5日印发的《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本案办案机关对于主要证据已经固定,涉案的客观性证据均扣押在案,D某不存在转移、毁灭证据或者影响鉴定的可能性,不存在妨害相关作证的可能性。对D某取保候审不会妨碍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对其没有羁押必要性。根据前引规定,应当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四、办案结果
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未报捕到检察院,对D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贯穿刑事案件各个阶段,只是不同阶段取保成功的概率不同,作为辩护人应该不放弃为当事人争取取保的机会,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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