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Y某与朋友之间因未能妥善解决经济纠纷,导致Y某涉嫌。
二、办案过程
杨巽、孙媛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和办案单位沟通交流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最终办案单位采纳律师意见并对Y某作出解除决定。
三、辩护思路
本案系经济类犯罪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一)对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对Y某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
五、办案心得
当办案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律师的感悟是一种 “上医治未病” 般的职业自豪。它让律师更加坚信:刑事辩护的最高境界,并非在法庭上力挽狂澜,而是在源头上防患于未然。 这份胜利,是对律师前瞻性战略眼光、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高效的沟通技巧以及当事人无比信任的最佳褒奖,它深刻地诠释了“辩护权”在法治进程中的积极建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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