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的老总利于职务的便利来获取福利,这当然是违法规定的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那么关于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应予以立案追诉。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或者。
因此,的立案标准数额较大为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百万元以上。
根据以上立案标准的具体内容,该罪的立案金额较大为六万以上,具体详情还需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