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那么逃税罪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主体要件不同。只能由个人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而逃税罪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逃税罪则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3)犯罪标准不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构成,而逃税罪必须是逃税行为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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