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 严选律师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时间:2021-08-04
是司法权滥用的典型体现,这种行为极大的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就是从意义上确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司法权行为的犯罪行为,从而实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保障。那么刑讯逼供罪如何转化为?
律师解答: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或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毒品犯罪
#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