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使一个人在肉体或是精神上遭受痛苦,以便于从其那里获得口供的行为。这对于司法公正以及社会都产生恶劣的影响。那么,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答:
(1)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的对象不受特别限制。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无此要求。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后者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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