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1-08-12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以私力手段实现债权的索债型非法拘禁行为日益增多,严重损害了公民人身权利、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那么为索取债务而扣押他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为索取债务而扣押他人的行为,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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