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律师解答:是继续犯,所以其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八十七条 【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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