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行为就是我们俗称的没事找事,故意找茬等等,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多的,但是一旦触犯了,就会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有没有的区分需要根据判决书确定。有些寻衅滋事案,人民法院不一定确定、。如果确定、的,在判决书中会明确注明。“涉嫌寻衅滋事案”是人民法院审理之前的案由,是不能出现“”、“”字样的。只有法院判决书才会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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