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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9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行为人从事了假药的生产或者销售,就可能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虽然不具备严重后果或者严重情节,只要销售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能造成犯罪。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两罪不难区分,前者构成犯罪的条件是行为人从事了假药的生产或者销售,后者构成犯罪的条件是销售达到一定数额。如前所述,如果生产、销售的特定伪劣商品虽然不具备严重后果或者严重情节,而销售数额已经达到5万元以上时,应当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如果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既具有法定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情节,同时又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销售数额,属于刑法理论中的法条竞合犯,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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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两罪不难区分,前者构成犯罪的条件是行为人从事了假药的生产或者销售,后者构成犯罪的条件是销售达到一定数额。如前所述,如果生产、销售的特定伪劣商品虽然不具备严重后果或者严重情节,而销售数额已经达到5万元以上时,应当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如果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既具有法定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情节,同时又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销售数额,属于刑法理论中的法条竞合犯,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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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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