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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发布时间:2022-02-11

律师解答: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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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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