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执勤哨兵的行为,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所谓的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秩序罪的一种。
【法律分析】
1.袭警罪是不存在的。要么是判故意伤害,或者妨碍公务,或者数罪并罚。主要看对该警察造成的损害有多大。人身伤害越大,刑期越长。
2.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使用枪支、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