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完刑盗窃案后不到三年然后又涉嫌盗窃属于二次,按照处罚,因盗窃拘留后又盗窃的处理是:构成累犯的,在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的基础上,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有盗窃前科的再犯,判刑需要考量是否累犯。如果犯了,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则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进行判决。比如甲因为盗窃被判处三年,刑罚执行完后第二年又犯的,属于累犯。而乙因为盗窃被判处三年,刑罚执行完后第七年又犯的,不属于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