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20
有以下情况不能 适用 ,公安拒绝了取保候审有可能是因为如下原因: ⑴累犯 ⑵犯罪集团的 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 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
公安不给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检察院可以办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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